歷史人物
馬明方
馬明方(1905—1974),學名汝舟,號濟民,1905年12月14日出生于陜西米脂葉家岔村。1925年在陜西省立第四師范學校(校址綏德)讀書時加入中國共產黨,1926年春,先后擔任四師中共黨小組長、支部書記。10月到 國民黨軍史可軒部做兵運工作。1927年秋回到陜北,任中共橫山區委書記,恢復和整頓黨的組織。1928年后,先后任中共綏德縣委委員、北區區委書記等職。1930年任中共鎮川區委書記。1931年1月,中共陜北特委決定米脂、佳縣兩縣和鎮川鎮合并成立中共米佳鎮中心縣委員會,馬明方任縣委書記。1932年秋任中共陜北特委代理書記。
1933年7月,中共陜北特委在馬明方的主持下,在佳縣高起家坬召開了第四次擴大會議。作出開展游擊戰爭、創建農村根據地的決議。1934年下半年,馬明方負責籌備陜北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1935年至1937年,他先后任陜北省蘇維埃政府主席、中共陜北省委書記。為解決初到陜北的中央紅軍的糧物供給做出了貢獻。在紅軍東征和西征時,動員大批人力物力支援前線。
1937年9月,陜甘寧邊區政府成立,馬明方先后任邊區政府主席團委員兼內務部代部長、民政廳廳長。1938年赴蘇聯學習。1941年回國,任新疆八路軍辦事處黨支部書記。1942年被新疆軍閥盛世才軟禁,1943年4月11日入獄。1946年獲釋返回延安。1945年4月,還在獄中的馬明方在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候補中央委員。1946年任中共西北中央局副書記。1947年參加中共中央在陜北米脂楊家溝召開的“十二月會議”,1948年12月又兼任中共晉南工委書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馬明方歷任中共陜西省委書記、省人民政府主席等職。1952年至1954年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書記、西北行政委員會副主席、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北軍區副政委。1954年秋至1960年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財貿部部長。1956年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1960年冬任中共中央東北局第三書記。馬明方是第一、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委員。“文化大革命”中,馬明方受到誣陷迫害,于1974年8月12日逝世,終年69歲。197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為馬明方召開追悼會,肯定他“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為其平反昭雪,恢復名譽。